“想当初多天真啊,听老师的话,以为只要好好读书,学到真本事,将来就能靠自己闯出一番天地。”任晓清愤愤地说,“全是狗屁!这些老师真是误人子弟,自命清高恃才傲物的人到了社会上,哪个不是四处碰壁?”
她想了想,又说:“倾澜,你可别学郭世明,读书读傻了,脑子不会拐弯。我工作这几年见多了,很多时候,书念得越多,学历越高,反而束缚了手脚,胆小脸皮又薄,做不成事儿。反倒不如金名浩这种没学历的人,赤脚不怕穿鞋的,能豁得出去,搞不好就混出头了。”
叶倾澜半晌没吭声,隔了好一会儿她才疑惑地问:“……钱真的那么重要吗?像郭世明,他虽说没什么钱,但维持生活总不会成问题吧。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本身不就是很大的乐趣吗?”
“假如这个社会大家都没钱,或者大家都有钱,那钱自然就不重要了。关键在于,不患寡患不均,人比人要气死人的,懂不?郭世明如果真能做到‘安贫乐道’,也不会怨气冲天了!”任晓清“教育”她,“当然,最气人的是,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没必要为五斗米折腰,比如原大少,所以说,投胎绝对是个技术活!”
“当初我之所以看原容与不顺眼,大概也有羡慕嫉妒恨的成分吧。倾澜,咱们改变不了世界,只能改变自己,努力往金字塔塔尖上爬呗。”任晓清轻轻抚摸自己微隆的小腹,“我这辈子是没指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但是倾澜,你和我不一样,你还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任晓清真心实意地说,“你这么漂亮出众,千万别找个普通男人嫁了,白活一辈子!老天爷大概也不想你随便嫁人,所以安排你跟原容与做同学。现在想想,似乎冥冥中自有天意……喂,倾澜!你怎么又走神了?”
她的话叶倾澜只听进去了半句,是啊,冥冥中自有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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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容与把林锐峰打发走,自己驾车前往叶倾澜的公寓。半小时后,车停在公寓前的马路上,他掏出手机,拨打叶倾澜:“倾澜,我已经到楼下了,你在公寓里吗?”
“我在,你上来吧。”电波里传来她淡淡的声音。
“那我马上过来。”
原容与右手探进上衣内袋,摸了摸里面的小方盒,从澜水镇回来之后,他就把这枚名叫“纯真年代”的订婚戒指带在身上,希望今天能派上用场。
当然,以他对叶倾澜的了解,她今天就答应求婚的可能性不大,不过没关系,他早有准备,到时候以退为进,她不忍心看他难过,肯定会答应和他正式交往。然后他再说服她搬进晓雾山的别墅……一步步来呗,反正他有的是时间和耐心。
原容与越想越开心,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对着观后镜理了理头发,确定自己衣冠整洁,这才下车,走进单元大门。
站在306室门外,他抬手敲门。
敲了两下,没人应,他加重力道,再敲两下,还是没人应。
原容与诧异地皱眉,再敲,同时开口叫门:“倾澜,我来了,快开门哪,倾澜!”
门内没有任何动静。
他慌了,也顾不上许多,把门敲得震天响,“倾澜!倾澜!你在里面吗?”
还是没反应,他把耳朵贴在猫眼上努力倾听,屋内似乎一片沉寂,不像有人的样子。可他们刚才还通过电话,她说自己在公寓里,怎么会这样?!
原容与脑中飞快地闪过几种可能:一,发生了意外事故;二,遭遇歹徒;三,突发性疾病;四,故意不开门捉弄自己。他迅速否定第四种可能性,叶倾澜不是喜欢恶作剧的人。可是,前三种情况无论哪一种他都接受不了!
他懊悔不已,自己干嘛要在车里磨蹭呢,就这一会儿功夫,她就出事了!
顾不得多想,他从裤兜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眼里,“咔吧”一声,锁应声而开。他冲了进去,嘴里大喊:“倾澜,倾澜!”
公寓格局简单,进了大门就是客厅。而此时此刻,全部的灯都亮着,把客厅照得雪亮。原容与不由自主抬起右手遮挡住突来的强光。
叶倾澜好端端地坐在正对着大门的长沙发上,双手交握摆在自己的膝盖上,静静地望着他。
原容与像被突然间点了穴,牢牢地钉在原地,嘴唇微张,眼睛下意识地看向仍拿在手上的公寓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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