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开始(7)

按说,既然某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就属于“公益慈善业”,而不是政斧机构。既然如此,其组织成员就必须具有奉献精神,任劳任怨,不谋私利。而现代公益慈善业,必须做到对捐款人负责、透明,遵从捐款人的意志。这是其存在、运作、发展的根本所在。也就是说其运作必须是公开、透明的。

垄断了公募“牌照”的某十字会,因其“旗下”的二级基金所募款项都托管于其账户之上,既用不着去主动募款;也用不着去及时、有效地使用善款,真正做到“善款善用”,只需要“管理”这些基金会即可。

例如,为给“大肚女孩”苏田田治病,6月14曰,永.定县政斧几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捐款的倡议书,号召全县群众为田田献爱心,同时由永.定县红会开通了一个专门为田田捐款的账号。7月11曰苏田田不幸辞世,可直到8月16曰,她的母亲郑金凤才接到龙岩永.定县某十字会的通知,让她来签收当地爱心人士通过红会捐出的5万元善款。虽然字签了,但何时能拿到钱,还是一个未知数。民众捐给一个人的救命款,只因为是通过某十字会“过手”,竟然“姗姗来迟”,会拖到受助者去世以后的一个多月!对此,永.定红会办公室主任沈卜魁解释称,捐款要由县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并由县卫生局局长签字后才能转存。各界捐给田田的5万元,已历经3次核算,“但县里正在换届,目前卫生局长还没有到位,没有他的签字,那个博士们不能转出”。如果注意到这一段时间正是某十字会因为“某美美事件”陷于信任危机,急切需要干出点儿“漂亮事”取信于民,以期扭转局面之时,却如此“出丑”,就更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夸”他们了!

此外,因为某十字会没有竞争压力,也不会尽心尽力使善款保值增值。在中红会旗下红基会的逐年年报上,其善款的投资收益连年为零;而尽管在华国有着大量需要救助的对象,其账上的净资产总额却由2007年的约1.5亿元,沉积至2009年的约7.7亿元。

“某十字会”在行政体系的坐标中,实际上比一般事业单位更加“行政化”。因为它是政斧认可的慈善事业的“龙头老大”,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统领”着全国的慈善事业。它按政斧机关行政序列定级,其正式聘任的工作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编制,按国家公务员的15级行政级别定级,并且享有国家财政拨款带来的“三公”经费。比如某十字总会会长享有“副部级”待遇;总会的“公务车”,也是国管局按照国家标准给配的;县某十字会则挂靠在卫生局下,为“科”级单位。其财务审计制度也没有采用全球使用较多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

正是有这样的“背景”,华国某十字会也就秉承了官场恶习,对待民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民众对其当然也就是“心隔心”了。

从本质上讲,从事慈善事业,就是充当“爱心大使”,成为传递爱心的桥梁。这就需要和民众“心连心”。所以,必须对所有的民众,包括捐助者、受助者、“挑刺儿”者,抱持敬畏、谦卑、尊重、平等之心。惟其如此,才能取得民众的信任。官派、官气,“居高临下”,只能把民众拒之于千里之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