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毛脚女婿

凌晨的下沉气流,搅得山下的村子没法安睡。

每一丝空气里,都带着猪肉的香气,那香气闯进梦里,把一切都变成了,红烧肉,酱猪蹄,卤猪头……

天还没亮,大半个村子的人,被馋醒了。

“陈明道家又吃肉啊?”

“你没听见吗,猪叫了一晚上!”

“我昨儿起了个大早,结果集上没肉卖。不知道陈明道家卖吗,他这天天吃肉的,都吃腻了吧?”

“谁吃肉会吃腻啊?我一天三顿都不腻!”

有人想去问问,哪怕喝点骨头汤也是好的。

不是买不起肉,是真的买不着。

就在这时,摩托车的轰鸣,打破宁静,朦朦胧胧的,有人看见陈明道带着一头猪出门了。

凌晨的风,有些冷。

陈明道穿着女儿们给做的皮衣,倒也不觉得,只是带着雾水的空气,打在脸上,有些不舒服。

这个时候出发,顺利的话,中午之前能到省城。加上问路,顶多下午两点,应该就能找到梁冰冰父母的家。

这时的省城,跟三十年后的省城,是完全不一样的,除了老城区,陈明道基本不认得路。

原本,应该准备好一点再去。

他没怎么睡觉,脸色估计不会太好。身上穿着新皮衣,但做工太粗糙,也有点上不了台面。

先敬罗裳,后敬人。

岳父岳母看不看得上他先不说,他的出现,邻居们会怎么评论,也许更重要。

文化人,都要面子。

时机并不成熟,他注定是要被看不起的。

但没有关系,如果能稍微安定一下妻子的心,看不起就看不起。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陈明道相信自己能起来,也就不怕被人一时瞧不起。

十六年了,谁会不想父母,不想家呢?

他知道,亏欠妻子太多,但又不敢放任妻子回娘家。

见过了光明,谁还愿意待在黑暗里?

那是人性,他不敢赌!

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会让梁冰冰风风光光的回家见父母。

一定!

摩托车在国道上疾驰,从天蒙蒙亮,一直到太阳高照,晒死个人。

终于,他再次踏足这座城。

上辈子,他在这座城里,是三等公民。因为口音,就算有房产,也依然被叫做“乡里人”。

虽然没有遭受到什么具体的歧视行为,但就给人一种,不属于这里的感觉。

偌大的城市,他有房子,却不是家。

拼了命的挤进来,却像是被移植的器官,吃着排异药,也依然需要忍受排异的痛。

他沿路询问,终于找到了,区委家属大院。

这里还是六七十年代的老房子,红砖的筒子楼,一栋楼临着一栋楼。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树荫将整座大院笼罩其中,阴凉而静谧。

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梧桐的特有香气,闻着让人安宁。

在这座城,抬头看见梧桐树,才证明你是在城中。

至于那些没有梧桐树荫的地方,正统的城里人,都认为那是乡下。

这是真的,因为在这里的人,跟城区其他地方的人,口音不一样。

陈明道推着摩托车,来到大门口的岗亭,向门卫说明了来意。

此时刚好中午,他这一路都比较顺利,赶上了比较好的时候。